“请问您今年种了多少亩稻谷?申请了粮食生产补贴吗?耕地地力补贴有没有到账?”这是恭城县纪委监委在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做好耕地保护专项行动中与种粮农户交流的一幕。
耕地自古以来都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近年来,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粮食生产的成本在增加,利润在下降,严重影响了农民持续投资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如何守住耕地“红线”,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近日,恭城县纪委监委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做好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农化”工作。
压实责任层层学,多措并举促生产。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方案》(恭政办〔2021〕5号)文件要求,督促县农业农村局业务部门树立起严格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并抽查相关会议记录、培训台账查看县农业农村局是否组织乡镇业务部门和村“两委”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该县纪委监委在督查中发现,2021年恭城县从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中分配80万元进行粮食生产补贴,并已发放21.55万亩的耕地地力补贴2183万元,一次性实际种粮3.6万亩共计24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加自治区拨付稻谷生产补贴共计245万元。各乡镇数据尚在统计中,计划12月发放完毕。督查组在实地走访过程中发现,相关种粮补贴政策宣传标语已基本覆盖全县117个村委,随机抽查的种粮农户对政府落实种粮补贴政策满意度较高,并表示来年将多种几亩稻谷。
乱占耕地搞房建,监督执纪不留情。2019年底恭城县某村村民田某在其承包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动工建造新房,2020年11月田某受到国家自然资源局督察广州局督察通报,2020年12月恭城县人民政府根据《督察意见书》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意见,对田某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无果后对其违建房屋进行了拆除,恢复了163.92平方米土地原貌。2020年7月,时任自然资源局局长因行政不作为,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次事件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敲响了警钟,形成威慑作用,让老百姓明白政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用地及修建行为的查处和打击的态度是坚决的、明确的、一贯的。从县纪委监委抽查结果来看,效果作用明显。自2021年1月1日“宅基地审批系统”上线以来,全县审批宅基地申请307起,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36本,未发现新增乱占耕地搞房建现象。
“要坚决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及《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对‘两违’建筑进行严厉打击,持续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恭城县纪委监委对农房管控部门进行督查时说道。
“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继续参与到集中整治行动当中,支持我们的工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用地及修建行为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