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对于随意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张贴喷涂的各种广告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有入户向商铺店面进行创城工作宣传?到目前发放了多少份倡议书和调查问卷?”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创城人员对工作要求了解不够清楚、疏于宣传引导的情况,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
这是近日灌阳县纪委监委开展创城工作检查的情景。
为进一步推进灌阳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城市)工作,灌阳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创城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对照任务要求,积极跟进监督,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责任单位、市场商铺、街头了解创建情况,推动各单位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新街镇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个别行政村存在排水沟被杂物堵塞、河道有生活垃圾等问题,我们督促相关村委干部加强巡查,严格督导保洁员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定期巡查。”
“灌阳镇纪委及时督促党委政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照《灌阳镇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城市)包联行动方案》工作任务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村(社区)创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据了解,自灌阳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城市)工作开展以来,灌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秉持以督促改理念,从宣传引导、清除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清理乱贴乱画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创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联系反馈,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查漏补缺,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效、高质高效开展。
“以实际行动为灌阳县创建文明城市出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保障执行作用,确保每一项举措都符合创建工作的要求,努力当好创城工作的建设者、推动者和监督者,共建共享一个舒适整洁、和谐幸福的美好家园。”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