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34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5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69件,立案151件,其中立案乡科级干部19人;立案查处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人。处分152人,其中党纪处分112人、政务处分45人,双重处分5人;处分乡科级干部20人,一般干部40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92人。
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39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44人次,占总人次的61.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35人次,占33.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次,占1.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3.3%。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