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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平乐县纪委监委
摘要:  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现将我县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源头镇珠山村党总支部党员黄启冒领养老金问题。黄启父亲黄某某于2013年去世,黄启作为黄某某的法定继承人,未如实向相关部门上报其父亲去世的情况,违规领取黄某某养老金1530元。2020年7月,黄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家镇榕津村老年支部委员会党员廖秀益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问题。廖秀益于2012年4月申报低保补助,在申请低保期间其两个儿子家庭条件得到改善并购买大型收割机及货车,廖秀益未如实向镇民政办报告家庭真实情况,违规领取低保补助五年五个月共16760元。2020年7月,廖秀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基层党员纪法意识淡薄,对各项惠农惠民政策把握不到位。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工作中增强纪法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廉洁意识,把各项惠农惠民资金管好用好,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持续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大对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的严肃查处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证。

关于我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平乐县纪委监委通报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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