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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彩区: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专项监督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蒋腾达
来源:叠彩区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叠彩区纪委监委聚焦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深挖问题线索、查处典型案例、加强以案促改等方式,强力破解发生在小微市场主体身边的城市管理领域不规范执法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前占道经营罚没款标准不一,同一路段有的人每月交300,有的却要交500,现在统一规范了,都降到了300元每月......”近日,叠彩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在芳华路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回头看”时,摆水果摊点的唐阿姨向督察组说道。

  今年以来,叠彩区纪委监委聚焦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深挖问题线索、查处典型案例、加强以案促改等方式,强力破解发生在小微市场主体身边的城市管理领域不规范执法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挖线索、查案子,快速打开局面。由该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包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统筹“室组地”监督力量,直插一线开展线索摸排,通过白天走访水果摊点、夜晚走访夜宵摊贩等方式,共发现问题线索11条,并根据涉案金额和群众反映强烈程度建立重点问题线索清单,校准靶向整治目标。抽调精干力量,细致研判问题线索,快速推动案件查办,严肃查处了区城管大队某片区中队长梁某等人收取商贩占道经营费不开具足额发票、私自截留罚没款和选择性决定罚没款标准等问题3个,立案7件,给予政务记过4人,政务警告3人。

  同时,注重以案促改,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城管执法领域制度薄弱点、权力风险点、监管盲点,精准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2份,督促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完善《桂林市叠彩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罚没款管理办法》等制度2项,明确各类占道经营罚没款标准,压缩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空间,有特殊情况需减免或降低标准的需逐级审批;并将城管现场管理与收费剥离,定期由财务人员收取占道经营罚没款,同步建立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内部监管机制,定期对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实现执法、收费、监管相互制约,防止执法权滥用,杜绝出现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情形,通过完善制度形成对小微市场主体有效保护机制。

  此外,结合日常警示教育开展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推动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持续加固廉政素养,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扰企执法、创收执法等问题,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开展警示教育2次,受教育12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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