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议现场
“我收取农资公司管理费未及时上交,我现在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今后将严格要求自己……”谈及自己的问题,临桂区供销联社下属企业管理中心主任朱某深刻忏悔,并及时主动上交涉案款1万元。
2021年11月,朱某收取某农资公司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费未及时上交至区供销联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某案件的办理,是临桂区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持续深入推进供销联社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供销系统业务涉及范围广,系统组织多元、资产构成多样,只有深挖‘病灶’,才能‘药到病除’。”临桂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人表示。
专项治理中,该区纪委监委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对大肆收受贿赂、侵吞社有资产以及滥用职权造成社有资产严重流失等腐败问题,以及脱离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偏离主责主业,监管监督严重缺位等作风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基层供销合作社基础薄弱,服务能力差,与农民关系脱节,为农服务不到位等改革和治理机制创新问题进行推动解决。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是我们治理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手段,推动供销系统干部真正从根本上杜绝腐败、远离围猎。”临桂区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表示。
为确保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从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加大线索处置力度方面连出重拳,对2016年以来供销系统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建立台账、逐一过筛,对重要问题线索挂牌督办,确保问题一个不遗留、线索一件不遗失、处置一件不遗漏,进一步净化供销系统政治生态。
“发生在供销系统的案例教训深刻,发人警醒,作为党组负责人,我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管住专项治理重点领域,把好关键环节,实现抓整改促改革促发展的目标。”在对“一把手”开展约谈时,该区供销合作社负责人说道。
临桂区纪委监委通过制定《“一把手”约谈下级“一把手”工作制度》,开展专项整治“深度约谈”,对供销社“一把手”进行“一对一”约谈,并督促供销社系统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据悉,临桂区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共发现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等方面问题55个,立案1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约谈“一把手”3人次,召开警示教育会2次,召开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1次,制发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推动供销系统建章立制11项。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强化以案促改,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供销合作社系统存在的问题。”临桂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