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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双管齐下 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作者:蒙政嫦 杨艳梅 郑艳萍
来源:龙胜县纪委监委
摘要: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双管齐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把握运用政务处分法的能力,也进一步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
  2020年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实现了不同公职人员处分标准的统一,同时也是继《监察法》之后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双管齐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把握运用政务处分法的能力,也进一步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制度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也为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我们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懂弄通用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要在学习贯彻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带头遵守好、维护好、执行好,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在龙胜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曾学强说到。

  龙胜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活动,并通过相关知识测试,让纪检监察干部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了更深入、更全面、更系统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和运用打牢基础。

  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继续加强学习、牢固掌握、严格遵守、合理运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确保政务处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加强宣讲推广,筑牢思想防线

  “制定政务处分法,将监察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 ”在县教育局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会议上,县纪委监委宣讲员这样讲到。

  2020年,龙胜县纪委监委组织宣讲员到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新广体和旅游局等多个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宣讲。宣讲通过图文、视频、案例的方式对其进行详细解读。并通过勤廉榜样及该系统优秀人物的学习,传递正能量,号召大家向榜样看齐,向榜样学习。同时也提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常思工作之责,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不谋私利、加强修养、约束欲望,做一名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的公职人员。

  “通过学习,我们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牢记使命,时刻心存敬畏,自觉接受监督,为龙胜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县教育局杨财红在学习会后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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