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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彩区:强力推进“两违”专项整治

作者:蒋腾达
来源:叠彩区纪委监委
摘要:该区根据《关于办理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同志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的督查通知》精神和辖区“两违”的实际情况,立即安排部署关于“两违”整治工作,该区纪委监委按照工作要求,严肃开展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监督执纪问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当前,叠彩区‘两违’建设有所抬头,大河乡部分村委以发展集体经济为由违规搭建铁棚,部分村民以解决刚性需求为由违规建设住房,请求区委统筹各部门力量,加强对‘两违’的清理力度……”2019年9月,叠彩区城管局向该区领导详细报告了“两违”情况。

  该区根据《关于办理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同志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的督查通知》精神和辖区“两违”的实际情况,立即安排部署关于“两违”整治工作,该区纪委监委按照工作要求,严肃开展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监督执纪问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集体研究”不是违建的 “免死牌”

  “铁棚是集体研究建的,目的是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民的收入;当时村民合作社资金不足,为了保证项目正常推进,我自己贷款投入了20万,现在钱回不了本,组织还要处理我,我想不通!” 2020年2月,面对该区纪委监委办案组调查村民合作社违规建铁棚情况,叠彩区大河乡潘家村党支部书记潘某表示很“委屈”。

  “虽然发展集体经济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建设要按正规程序办,不能打着集体研究的名义,在没有获得主管部门审批情况下私建铁棚,更不能占用基本农田进行违规建设。”办案组黄组长简单明了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潘某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

  “通过学习法律规定,我认识到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行为,今后,我一定加强对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依法办事。”2020年3月,潘某在个人认识材料中这样写到。

  2020年5月,叠彩区大河乡潘家村党支部书记潘某因未经审批,以发展集体经济名义,在集体土地上搭建铁棚,被该区纪委监委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党员干部”可不能带头“栽楼”

  “文某,你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在叠彩区大河乡梁家村建设一层砖混房屋63平米……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如下处罚:限你于2019年8月9日前自行拆除。”这是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对文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部分内容。经调查,该区纪委监委办案组惊讶的发现,进行违建的文某竟然还是一名党员!

  “本人年龄偏大,无其他生活来源,该土地一直闲置,所以建个门面,自己开个熟食铺,靠自己的手艺改善生活。”文某在谈话中这样为自己违建行为辩解。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模范带头,不能通过不合法的手段谋取利益;你已经有自己的宅基地和住房,在没有取得行政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又私自建房,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受到桂林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给叠彩区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你要深刻的反思。”办案组唐组长指出文某的问题,并进行了思想教育,文某当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2019年8月,文某因未获得相关审批私自建房被桂林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2020年2月,该区纪委对其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4月,文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以来,叠彩区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的监督检查,共对违规建房和盖铁棚问题立案调查4人,给予通报批评处理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通过强力问责,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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