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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平乐巡察办
摘要: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5日,平乐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5日,平乐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李丹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卢晓媛分别向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钟佩霖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卢晓媛在反馈时指出,2018年以来,县供销社党组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积极推动综合改革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从巡察情况来看,县供销社党组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社属企业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卢晓媛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加强党的建设,牢筑支部组织堡垒。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四是抓实巡察整改,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李丹就县供销社党组如何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对自身政治担当的一次重大考验,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使命,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要从政治的高度,坚持从严从实整改,直奔问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推动全面整改到位。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着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不落实,就是政治上不担当。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牢牢抓在手上,把主体责任坚决扛在肩上,向县委和干部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的整改答卷。

  钟佩霖表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客观全面、深刻到位,指导性和针对性都非常强,对县供销社党组理清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深刻领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着力推进县供销社党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深认识,严肃对待巡察反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落实各项整改。二是认真研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三是注重实效,切实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自觉把巡察结果和业务工作、平时工作结合起来,完善建章立制。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梁丽以及巡察组有关成员,县委组织部余和成同志,县供销合作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县供销合作社的其他干部职工参加现场反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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