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乐县桥亭乡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乡纪委立足监督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聚焦“三大阵地”,推动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
聚焦绩效管理目标,推进创建工作纵深开展。该乡坚持党政“一把手”牵头抓总、亲自部署,根据党政班子成员调整,及时调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立足乡情实际,制定了《桥亭乡民族团结进步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创建要求和创建步骤,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乡纪委坚持以督查促工作落实,以绩效管理促工作推进,对标绩效考核标准对各部门创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聚焦民生民生保障事业,促进各民族团结奋斗。乡纪委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同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相结合,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项目落地落细。自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以来,投入资金共计610.464万元,建设完成35个水、路、桥等项目并投入使用,开发214个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人口居家灵活就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取得长足发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各族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
聚焦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的归属感。督促各部门根据职责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形成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浓厚氛围。通过开展“桂江韵”、“学党史·感党恩·唱支山歌给党听”、“三月三”庙会文艺节目、民族传统赶圩日“书记大接访”等活动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发放宣传手册近16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