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核实,你提供的该村的结对帮扶花名册脱贫户电话等基本信息部分是错误的,作为脱贫村的第一书记,如果对帮扶基本情况的掌握都不够可不行。”县纪委督查组的负责人说道。
11月25日,县纪委督查组进村入户了解情况后,对该县某脱贫村驻村第一书记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其查找思想根源,认真整改问题。
今年以来,平乐县纪委监委围绕脱贫“四个不摘”政策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方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精准督查工作。
盯紧各乡镇党委、各专责小组,确保“摘帽不责任”掷地有声。县纪委监委认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至11月底,基本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一至两次的谈心谈话,效果明显。
盯紧职能部门,确保“摘帽不摘政策”落实不走样。县纪委监委主动对接乡村振兴主要职能部门,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向县委汇报监督工作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盯紧帮扶队伍,确保“摘帽不摘帮扶”力度不减。该县今年进一步选优配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伍,同时强化履职督查。10月份针对驻村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下发了督查通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对驻在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日常监督。
盯紧民心工程和干部作风, 确保“摘帽不摘监管”抓长抓细。对脱贫攻坚期间实施的人饮工程、交通建设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等一系列民心工程进行了“回头看”监督,杀好“回马枪”,进一步压实县、乡、村的监管责任,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