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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划虚线 生活不越底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

作者:孙平平
来源:平乐镇纪委
摘要:自学习《条例》后,我深深感受到,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做到工作不划虚线,生活不越底线。党风正,人民就会拥护党,党就能赢得民心,反之则会受挫。

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并于当日起施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学好用好监察法,以“法”察处,依“法”查办,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自学习《条例》后,我深深感受到,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做到工作不划虚线,生活不越底线。党风正,人民就会拥护党,党就能赢得民心,反之则会受挫。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正是因为我们党的作风正、心系群众、服务群众,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工作不划虚线,自觉提升防腐能力。《条例》的出台,是党坚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重要一步。首先,“有法可依”,这简简单单的四字,却有很深的道理,法律法规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同时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为了更好的提升法律的公信力;其次,法律制度规范以及保障监察,让“查”有规范,让监察更明朗更有依据,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这彰显着党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态度坚决。这一巨大进步,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看到发展的希望与美好的未来。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生活不越底线,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基层纪检干部,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提高自我修养和综合素质。破“潜规则”,监察有法可依,就是按照法律来“查”。一是无规矩不成方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现在有了“法”,更要将“法”的精神立在前面,要全面从严治党,就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党员干部;二是监察法不仅仅是将廉洁自律与纪律要求的规范更加具体化,给予监督的法治保障,把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也将进一步扎紧,同时也严格了监督执纪者的要求与措施,让群众放心监察工作,清楚知道监察不是随心所遇,让人民对监察有信心,确保监察权力不被滥用。

通过学习《条例》,我明白了《条例》的实施,是为了依法办事为民,更好的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是为了更有力的打击违规违纪行为。以“法”察,依“法”查,社会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离不开严的纪律和良好的规范。监察是不可或缺的,让党把思想和行动的规矩都能正常运行,让每一个党员心与行动统一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最大化发挥最大“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自觉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政策和决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个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尽责,维护纪检监察工作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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