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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深化纠治作风顽疾“新五瘴”

作者:唐艺楠 莫振芳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近日,平乐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警示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平乐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翁新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名贵烟酒,违规收受礼金,贪图享乐,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近日,平乐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警示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政之所兴,干部为本。平乐县结合本土廉洁文化梅挚《五瘴说》中“租赋之瘴、刑狱之瘴、饮食之瘴、货财之瘴、帷薄之瘴”等官场“瘴气”,把握当前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梳理作风顽疾“新五瘴”,即独断专行之瘴、执法不公之瘴、享乐奢靡之瘴、漠视民利之瘴、作风不正之瘴,精准靶向整治,敢于动真碰硬、防止“小问题”成风成势,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针对粮食系统7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发改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相关涉案人员在警示教育大会上作深刻剖析发言,击“病灶”、戳“痛点”,进一步警醒全体干部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动建立健全8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决惩治漠视民利之瘴。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开通平乐县基层小微权力“e监督”平台和选聘574名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构建协作配合、上下一体的联动监督体系,实行“1名纪检干部+4名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使传统的“橱窗式”村务公开升级为“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方便群众随时了解村务动态、监督村干部用权、参与村级事务,切实将民生监督落到实处。目前,共发现移交问题线索20条,转立案8件,处分8人,向群众身边“微腐败”亮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轮子,干部纪律作风是另一个轮子,只有双轮驱动,才能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靶向整治祛除经济发展作风顽疾,强化“室组地”联动,严肃纠治思想不解放、行动不坚决、落实不到位、“躺平”不作为、无利不起早等现象,精准纠治干部“新五瘴”作风顽疾,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推动“妈妈式”服务落地见效。坚持党政机关和民营企业双向发力,推动清廉机关与清廉民企建设融合贯通,持续营造廉洁高效发展环境。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27件,处分25人,问责处理36人次。
  此外,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亮红牌、提醒谈话发警示,持续释放“是干部就不能这么混日子”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建立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和容错备案机制,从制度上激励干部愿担当、想作为,树牢创新、一流、务实、高效、担当的优良作风。(平乐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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