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纪委监委送给我的处分影响期明白卡,在处分影响期内我是不能领取年度考核奖金的,我要求退回年度考核奖金......”2021年1月,广西平乐县住建局原局长范某得知其2020年年度考核奖金已发放后,立即向其单位财务说明情况,并将违规领取的2020年年度考核奖金退回县财政局。
近年来,平乐县纪委监委创新纪律处分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确保纪律处分执行精准到位。该县依据党纪政务处分条例,结合受处分干部性格特点、违纪违法事实、处分种类等量身定做《平乐县受处分干部影响期明白卡》。通过明白卡详细告知受处分干部在处分影响期内评优评先、绩效奖金、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党员权利中止或恢复等重点关注的问题,为受处分干部答疑解惑,重燃干事创业激情,使受处分干部感受到组织关爱,正确对待处分决定,自觉配合纪律处分执行工作。
“廖某等五人的2021年年度考核奖金已按照通知要求不予发放,这是不予发放的相关证明材料......”平乐县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向平乐县纪委监委反馈受处分干部年度考核奖金不予发放的执行情况。
为坚决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缩水”“打白条”,该县纪委监委在每年发放年度考核奖金之前都会根据年度考核有关文件规定,向县财政局下发关于不予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的通知和不予发放年度考核奖金人员名单,并及时跟进年度考核奖金的发放情况,确保通知执行到位。
对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坚决防止和纠正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打破以往单独由一个部门开展监督的工作模式,采取分级负责、自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构建纪委监委主导,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横向贯通、“室组地”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监督网络,对全县近3年175件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被处分人受处分后职务职级级别变动、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绩效奖金发放等方面问题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一些部门存在对受处分人年度考核评定档次不合规,违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奖金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制作问题台账清单,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实时跟进整改落实,推动相关单位和部门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会损害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只有处分执行到位,才能让人对纪律心存敬畏。”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提炼做法,探索建立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制度机制,坚决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走偏走样的问题,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