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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产,岂能个人说了算

作者:周如雨 莫荣有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摘要:“都怪我纪律意识过于淡薄,总以为不贪不占就没事……”5月16日,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虎乡纪委到狮子村开展回访,党员莫某某言语中满是懊悔。

  “都怪我纪律意识过于淡薄,总以为不贪不占就没事……”5月16日,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虎乡纪委到狮子村开展回访,党员莫某某言语中满是懊悔。

  时间倒回2024年4月,龙虎乡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狮子村村委2008年签的水库合同从来没见开会讨论……”

  经了解,该村一水库自1994年起,以每年2500元的价格租给承包方,合同期30年。但在2008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莫某某,竟在原合同还剩16年租期时,擅自续签了一份30年的“超长约”。

  “没走程序的合同,背后会不会藏着利益勾连?”该乡纪委迅速启动核查程序。然而,事情已过去近20年,相关人员早已卸任村委职务,且台账资料能否完整留存仍是未知数。

  但核查组毫不退缩,他们先后深入村委调阅档案、广泛走访群众,翻遍2008年前后的会议记录,最终证实该续签合同事项并无相关会议记录与公示资料。

  “当时觉得续签能稳定收入,哪想到程序这么重要!”面对核查组,莫某某起初还想“打马虎眼”。但在政策教育与事实证据面前,他认清了违纪事实,并对自身错误进行深刻反省。

  “这一行为不仅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合同签订还不规范、发包期限过长,侵害了村民的知情权和村集体利益。”龙虎乡纪委工作人员表示,最终莫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财务管理、村务公开、议事不规范等共性问题,恭城纪委监委以此次事件为“小切口”,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依规依纪处理,推动各村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议事机制。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三资”领域问题线索54条,立案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用铁纪牢牢守住村集体“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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