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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国之大者” 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

来源:桂林日报
摘要: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牢记领袖殷切嘱托,聚焦“保护好桂林山水”这一“国之大者”,立足职责定位,扎实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切实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

  2023年8月31日,阳朔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兴坪镇检查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情况。 夏立慧 摄

  漓江是桂林山水之魂,被誉为世界喀斯特“皇冠上的一颗明珠”。桂林山水是桂林最闪亮的“金色名片”。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念兹在兹、十分牵挂,先后7次对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牢记领袖殷切嘱托,聚焦“保护好桂林山水”这一“国之大者”,立足职责定位,扎实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切实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

  抓“头雁”带“群雁”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要压实政治责任,强化督导,建立完善明责、履责、评责、督责、追责等责任体系,确保清廉桂林建设和‘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取得实效……”这是在市委召开的推进清廉桂林建设暨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周家斌对“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

  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既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要求,也是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重要保障。在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过程中,我市坚持抓“头雁”带“群雁”,切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市委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的意见》,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37个市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负“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负监督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市“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办履行工作调度、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跟踪落实等职责的责任体系。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作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头号工程、第一品牌,列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常设议题,定期听取汇报、集中调度,强化专项监督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与县(市、区)党委书记开展“面对面”谈心提醒,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同县(市、区)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背靠背”谈话了解193人次,全面掌握“两个保护”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情况。

  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强烈信号

  “羊圈拆除后,漓江边上刺鼻的气味消失了,江水也更加清澈了……”近日,市纪委监委驻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灵川县大圩段省里水域违建羊圈直排污粪至漓江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回头看”时,当地村民说道。

  此前,该纪检监察组联合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灵川县大圩镇政府等多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有群众反映灵川大圩段省里水域存在村民违规搭建羊圈养羊,导致污粪直排至漓江,河流水体发臭,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经核查情况属实后,该纪检监察组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约谈提醒6人次,并制发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政法机关、生态环境等部门合力解决6个相关点位污水直排问题,守护漓江碧水清波。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坚持守正创新,找准载体,一年一重点,一年一抓手,分系统、分层次、分类别精准施策,紧盯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强有力的监督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制定了全市“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由市“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办统筹,市生态环境局、漓管委、市水利局等10个生态环境领域职能部门牵头开展非法采砂、畜禽污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污染河道等问题337个,及时将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梳理起底了党的十九大以来问题线索380条,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1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人。针对非法盗采山砂、顶风违建别墅、盗采公益林等问题,问责单位17个、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69人,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以制度促规范管长远推动“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在坚持中深化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制度机制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务实之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针对漓江保护涉及的12个县区,呈跨层级管辖、跨行业监管、跨地区交叉等特点,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探索建立与政法机关、生态环境有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协同联动等10项制度机制,有效解决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协作配合难题。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舆情信息和信访举报问题,我市建立起快速获取、快速反应、快速处置机制,形成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筛选、受理、督办、整改“闭环”管理,及时妥善处置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网络舆情和信访举报问题。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还推动市政府制定《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办法》《桂林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县(市、区)也不断完善“两个保护”相关制度机制。如七星区建立健全公安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纪法联动协同机制,打造智慧监管新模式;恭城瑶族自治县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机制制度10余项,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生态执法警务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两个保护”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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