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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谈|牢记“国之大者” 铁纪守护绿水青山美

作者:周首权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阳朔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以下简称“两个保护”)是“国之大者”的重要使命,通过紧盯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人、重点事强化政治监督、加大执纪问责,锚定方向、找准关键、巩固成效,坚决整治生态环保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护航漓江流域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笔破题锚定目标,形成“两个责任”协力攻坚工作格局。阳朔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持续探索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有效途径。通过进一步厘清“监督什么”“监督谁”“怎么监督”,明确目标、任务、标准、责任,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同题共答,将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内控机制等关键指标纳入专题约谈、述责述廉、绩效考核等重要内容,督促自查自纠、扭转作风、彻底整改,压紧压实“一把手”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在全市率先打造“两个保护”专项监督信访举报试点平台,搭建“1+10”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并实体运转,健全完善“9+2”工作机制,实现举报受理、线索移交、问题解决、应急处突闭环链条管理,使得各责任主体既各负其责又有序衔接。

  优化路径见微知著,精准发力疏通专项监督堵塞点。“两个保护”专项监督涉及全县全域,具有跨层级管辖、跨行业监管、跨地区交叉等特点,为精准发现问题、快速有效纠正,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选准监督切入点,破解“雾里看花”“隔靴搔痒”“虎头蛇尾”等问题。阳朔县纪委监委以反面典型案件为“样本”,从方案制定、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各环节进行横纵比较,梳理出监管失守、整改落实不力、决策不当等“两个保护”易发多发问题特点和表现形式,举一反三,靶向跟进全县漓江流域重大项目建设、漓江“四乱一脏”整治、漓江沿线生态修复、“一江一河”(漓江、遇龙河)生态补偿分红资金管理使用等7类监督重点,实行“一季度一清单一督促两报告”制度,着力发现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有力保障漓江沿线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459.835万元廉洁使用。同时,选取漓江沿线高田镇、杨堤乡作为桂林市政治监督信息化平台试点,梳理制定下发监督清单,实现从“下面报、耳朵听”到“上面查、平台看”,推动专项监督往乡延伸、向村辐射。

  破立并举标本兼治,持续呵护阳朔绿水青山。阳朔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推动以个案查办提升类案监督、全域治理质效,进一步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一方面,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有针对性地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建议函,并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在县委常委会上运用审议重要违纪违法制度,围绕案件暴露出系统性、机制类等问题进行审议、剖析、查摆,针对共性问题找准症结、促改促治,修订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划定漓江生态保护红线和底线,编制实施《阳朔县漓江段生态建设工程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进一步加强成果转化。另一方面,依托“一江一河”山水人文纽带,将遇龙河景区、漓江景区、三千漓景区等7个核心景区的自然美景,与本地古代清官廉吏故事、临阳联队红色文化、诸葛亮家风文化等元素巧妙融合,打造“漓水清风”“遇龙清风”2个示范带,形成阳朔廉旅融合“清风”品牌,让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相映生辉。(作者系阳朔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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