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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监督保障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

作者:魏翠 李静恒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和河道恢复都完工了,我们岩包组又恢复了往日的美丽风景。”近日,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纪委再次到中洞村走访时,当地村民石某某激动地表示感谢。

  “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和河道恢复都完工了,我们岩包组又恢复了往日的美丽风景。”近日,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纪委再次到中洞村走访时,当地村民石某某激动地表示感谢。

  不久前,伟江乡纪委接到群众反映狮子包产业路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单位违规采挖路边河沙,该乡纪委立即进行实地走访核查。经调查了解,伟江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该项目未安排片区监管负责人,项目建设监督跟进不及时,导致施工单位违规采挖河沙。该乡纪委将问题反馈至乡党委、政府,并谈话提醒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推动施工单位在2天内完成河道修复,完善分片包抓、全程记实、信息公开等制度3项。

  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是民心工程,必须强化监督检查。今年2月,自治区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列为全区5个区级试点县之一,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试点工作,桂林市同步将全州、灌阳、资源列为市级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桂林市纪委监委找准资金项目“四公开”与纪检监察监督的切入点,围绕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动“衔接资金项目在县四家班子、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村(社区)、新闻媒体等四个层面公开”,确保资金项目阳光规范运行。

  统筹全市“一盘棋”,桂林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严格落实“书记抓、抓书记”、“专班抓、抓专班”的工作机制,通过“背靠背”谈话了解、领导蹲点调研等多种方式方法,压紧压实试点县主体责任和市直乡村振兴部门主抓责任,全力确保“四公开”机制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各试点县已公开项目684个,涉及资金5.9亿元(其中龙胜县公开项目174个,涉及资金1.87亿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94次,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107个。

  村(社区)是衔接资金项目落地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开,桂林市纪委监委指导试点县充分利用“火塘”会、百姓议事亭等基层议事协商阵地,围绕项目申报、下达、实施、开工、完工等各环节进行公开,构建群众即时交流圈,以保障衔接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同时,桂林市纪委监委将村(社区)公开与基层监督同步推进,在全市选聘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1134人,采取“乡镇纪委+村纪检委员+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员+组屯”监督模式,强化对乡、村两级“四公开”的靠前监督,将监督延伸到最后一米。

  此外,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开范围广、力度大的作用,各试点县通过“发布及时+位置醒目+内容直观+口口相传”的多载体模式,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永福县纪委监委运用“永福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开发“马上监督”平台、设置“码”上公开、“码”上查询、“码”上曝光三个功能,与县政府网站、乡村振兴职能部门系统链接,导入公开数据,引导群众随时查询,实现衔接资金项目公开及时、醒目、直观的社会效果。(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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