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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谈|聚焦重点 精准发力 奋力书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荔浦答卷

作者:唐亮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荔浦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聚焦八项重点工作,精准发力,进一步破解工作中一批热点难点,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奋力书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荔浦答卷。

  荔浦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聚焦八项重点工作,精准发力,进一步破解工作中一批热点难点,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奋力书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荔浦答卷。

  以督促责,全面提升政治监督效能。坚持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荔浦市委各项工作开列监督清单,“室组地巡”联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可视化。深入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跟踪监督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精准监督护航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突出对漓江支流——荔江河及荔江湿地公园保护专项监督,加强上下联动,推动职能部门解决荔江生态流量不足问题,有力有效服务保障荔浦经济社会建设大局。

  以督加压,推动“关键少数”压实责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既是履行监督职责的关键,又是监督的重中之重,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使其更好地担负起管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政治责任。在全市推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通过“书记谈书记”、谈心谈话、述责述廉等方式,有重点地开展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开展清廉家庭建设,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其家属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用好“三委托两抄告双签字”、常委会审议重要案件等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同向发力。

  以廉建廉,大力推进清廉荔浦建设。凸显荔浦元素,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全市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清朗向上。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将清廉建设纳入年度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述廉评议内容,在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鼓励创新自选动作。用好清风荔江·十里廉廊、杜莫张村革命旧址廉政教育基地等本地资源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弘扬清廉文化,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景区、进医院,在全市各新闻媒体上加强廉洁文化宣传力度,在《桂林日报·荔浦专刊》开设清廉荔浦专栏,涵养清朗社会风气。

  以廉赋能,从严把好全市年轻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关。坚持把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摆在突出位置,让年轻干部在严管下成长、在磨砺中成才。从严监督,强化“不敢”。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从严管理,强化“不能”。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建立年轻干部廉政档案,联合组织部门制定年轻干部行为规范,积极落实失实澄清、容错纠错等制度机制,定期开展回访关爱活动;从严教育,强化“不想”。组织年轻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庭审旁听等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实事求是向组织部门出具廉政鉴定和意见,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

  以治护航,助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开展护航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着力为荔浦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将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政治监督内容,向企业派驻廉政监督员,延伸监督执纪触角。建立纾困惠企工作监督机制,推动建立政商交往正负向行为清单,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开通优化营商环境线索处置“绿色通道”,建立问题线索分类快速处置机制。集中力量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纪税协作机制,严肃查处、打击涉税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以治正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紧盯系统存在的顽瘴痼疾,系统施治,使医疗、教育等领域风清气正。对全市各医疗机构服务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全方位发掘、整合有关医保基金使用、医疗保险报销等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主动拓展案源,严肃查处医疗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深化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财务、基建、学生食堂管理等相关制度,督促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做实查办案件整篇文章,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典型案例通报等深化以案促改,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形成常态化检查机制。

  以管促建,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突出党建引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突出实战导向,分层分类抓实全员培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及其配套制度,稳妥有序组织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规范和加强纪检监察内控机制,研究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方案,实行清单式、量化式考核管理;开展警示教育及纪律作风整顿行动,每季度召开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以管提效,管住基层“小微权力”。以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为着力点,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摸清基层监督实情,由各乡镇纪委负责提交基层监督实际情况及现有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及相应建议、意见等材料。构建清单式管理监督,加强对本地区资源、资产、资金的监督检查。划分基层监督协作区,联合作战,交叉监督。及时组织基层监督人员培训,使其掌握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扎紧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作者系荔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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