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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下沉式”监督促禁渔令落地见效

作者:潘攀 李立利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村子里还有非法捕捞的吗?退捕之后你们的生产生活情况怎样?”日前,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纪委干部带着问题来到该镇沿江村庄进行走访,围绕渔民渔船退捕、生产生活、打击非法捕捞等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村子里还有非法捕捞的吗?退捕之后你们的生产生活情况怎样?”日前,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纪委干部带着问题来到该镇沿江村庄进行走访,围绕渔民渔船退捕、生产生活、打击非法捕捞等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政府不仅发放了禁渔期生活补助,还帮我在家门口就业,感谢党的好政策!”渔民老黄说,退捕后,他不仅领到了禁渔期生活补助8000多元,还在大圩镇党委、政府的帮助下,到镇上竹筏公司就业,家庭年收入超过3万元,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了。

  今年3月初,桂林市发布了禁渔令,从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对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实施全面禁渔,禁止除了娱乐性垂钓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为幼鱼繁殖、生长提供了更多时间和空间,使渔业资源获得了休养生息的机会。

  漓江,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宝地,是桂林山水之魂,是美丽中国的一张亮丽名片,更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遗产。由于受到人类活动制约,漓江渔业资源遭受到一定程度破坏,直接影响到漓江水域生态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桂林市制定出台《桂林市2022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成立桂林市内陆水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公安、漓管委、农业农村等部门业务骨干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实行日夜轮流值班制,对渔船集中停泊点、鱼类产卵场水域、水利枢纽上下游和省、市、县交界水域开展“下沉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禁渔令落地见效。

  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做好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禁渔令、督促禁渔期生活补助发放和查处问题线索等工作。此外,积极参与联合监督检查,通过“白+黑”“陆+水”“快艇+竹筏”相结合的方式,严把水上、码头、港口、停泊点、市场管理关,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和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大力开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严肃查处违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基本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目标。

  前不久,平乐县纪委监委与该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对阳朔县、平乐县交界水域开展专项监督,并对周边村庄村民进行禁渔、非法捕捞、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1万余人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禁渔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此外,对河道中违禁渔具进行全面清理,共收缴地笼网1200余米,当场放生渔获物约13公斤,有效保护漓江生态多样性。

  “禁渔期间,为保障全市6800多名渔民的基本生活,各县(市、区)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发放禁渔期生活补助400元。”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焕喜介绍,通过实地走访、集体座谈、个别访谈、提醒约谈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渔民提高禁渔的思想认识,督促禁渔期生活补助落实到位。

  阳春四月,万物生长,是鱼类产卵繁育、延续生命的“黄金期”。据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该市自2011年开始执行禁渔令,至今已有11个年头。今年禁渔期新增了两大变化,渔政执法部门的巡航范围从桂林漓江市区段延伸到与贺州交界的巴江电站,并引进桂林蓝天救援服务中心等社会力量参与,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实行禁渔令的决心,织密了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的监督网。截至3月30日,桂林市本级共查获涉渔案件13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3起,追究刑事责任14人。(桂林市纪委监委)

七星区:有效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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