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桂林市纪委监委收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转来82件涉嫌酒驾醉驾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进行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转相关案件室办理。
“喝酒开车,害人害己。”酒驾醉驾严重威胁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桂林市纪委监委高度警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可能带来的“破窗效应”,严防此类问题带坏政风民风,对此类问题“零容忍”,切实亮出露头就打、持续震慑的鲜明态度。
2月17日,桂林市纪委印发《桂林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案件查处、问题回溯、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四大重点,针对“酒前”“酒中”“酒后”三个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从3月起,集中整治3个月,之后转入常态化治理,长期坚持。专项整治将边学习、边宣传、边自查、边查处、边整改五项重点措施贯穿全过程。”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对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第一时间告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
去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恭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龙虎司法所所长陈绍东酒后驾车问题,陈绍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绍东连续两次酒驾被公安机关查处,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明知酒驾醉驾违纪违法仍以身试法,再次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背后往往牵涉“四风”问题。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挖背后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做好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和费用来源“四查清”,倒查回溯、一查到底,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我心存侥幸,认为这么晚不会有交警查酒驾的,对此,我十分懊悔……”看着手上的处分决定书,全州县全州镇政府干部李某回想起自己酒驾的经过懊悔不已。李某称当时时间已经很晚,自认为交警已经下班,不会再查酒驾,心存侥幸的李某选择驾车出行,最后被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就要架好监督的“探照灯”,给党纪国法高压线通上电,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加强和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防止出现“漏网之鱼”;并对干预执纪执法司法、说情抹案、包庇袒护,有案不查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同时,更要打好“预防针”,做到常提醒常督促,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紧绷纪律法律之弦,从思想上对酒驾醉驾说不。
“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驶车辆,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桂林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反对“四风”承诺书签字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针对通报曝光情况,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以案促改,做到处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做好执纪执法的“后半篇文章”,找准制度漏洞和监管盲点,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突出高发的地区和单位,通过约谈提醒、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