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兴安县漠川乡庄子村看到,成排的白果树、笔直挺拔,树影婆娑,好一幅山村美景图。不远处,潺潺流水叮咚作响,这对庄子村的群众来说异常珍贵。如今,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河湖“四乱”整治带来的新变化。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问题快速解决的背后,是桂林市驻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在市纪委监委的督促下,从完善规章制度入手,推动专项整治往实里走的生动实践。
10月27日,桂林市联合专项督查组赴兴安县对该县存在的三个河湖“四乱”问题进行现场督查。在庄子村,督查组看到,由于开山修建兴安县至漠川乡道路,大量落石堆砌落入五里峡水库。
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责成具体负责整改的该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整改责任,挂图作战,对标对表,按时完成清理任务。同时,督促该县纪委监委对整改责任再督促、再压实,并跟踪整改进度。
水清景美,是人民群众共同的向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视察漓江时的指示精神和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深入推进自治区第2号和桂林市第2号总河长令的贯彻执行,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室组地”联动,对水利部督查、自治区遥感列出以及市县自查发现的乱建、乱占、乱采、乱堆的“四乱”问题进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全市河湖“四乱”清理情况,桂林市纪委监委加快联动机制建设,由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对口指导,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与市政府督查室、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照河湖“四乱”所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区纪委跟踪推进,压实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塞责的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
该市纪委监委还通过建立通报、约谈、举报、曝光等制度,督促下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如龙胜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莫柳红同志面对面约谈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交通局等6个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求各部门对标对表“四乱”问题专项督查组反馈意见,对具体问题压实具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改善全县河道生态环境质量,真正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给人民群众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治水成绩单。
河湖健康,人心舒畅。河湖“四乱”问题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老大难”问题,河湖面貌大大改善,河流行洪能力大大提高,依水而居的群众更是直接受益者。今年,全市共有水利部督查、自治区遥感及市县自查发现的在河道边乱建住房,乱堆建筑垃圾,河道违规网箱养鱼等18个重点河湖“四乱”问题,涉及灵川、全州、永福等7个县区,11条河流,2座水库,12个乡镇。截至11月15日,18个重点督查“四乱”问题中已完成6个,其中12处正在整改中。
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唐可介绍,“为避免监督‘雨过地皮湿’,我们突出政治监督压实整治责任,按照市纪委监委印发的《监督落实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项任务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督促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四乱’问题反弹。”(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