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的疏忽和履职责任不到位,致使林场树木被无证砍伐,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我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恭城县国有马林源林场场长欧某某这在忏悔书中写道。
2021年初,欧某某在未核实某采伐公司是否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通知护林员放行了该公司采伐车辆进入林场对杂木林进行砍伐。该公司采伐车辆第二次进入林场砍伐时,护林员发现该公司并未办理采伐许可证,于是对其拦截并报警。此时,该采伐公司无证采伐杂木林已达152.8平方米。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深挖细查该案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县林业局及马林源林场的5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县林业局主要领导被予以诫勉谈话,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及时整改。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近年来,该县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聚焦生态环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紧盯重要部门、关键领域,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我要举报栗木镇宝成化工厂将工业废渣非法填埋,严重污染我们的生活环境。”2020年初,该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县纪委监委立即督促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依法对栗木镇宝成化工厂进行查处,在化工厂挖到危险废物工业废渣62.38吨,化工厂负责人被森林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在处理宝成化工厂案件中,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还发现栗木镇广富山关闭民采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在治理过程中存在超范围开采行为无人监管,且任由施工方非法开采、囤积矿石达11.92万吨,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该县纪委监委对这两个环境污染问题背后存在失管失察、失职失责的8人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1人。时任栗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的唐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有效开展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恭城县纪委监委组成环保专项督察组,进村入户调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个,提出监察建议4个。同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清除工作推进中的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