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查处的3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平乐县税务局干部职工吴建荣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3日晚20点左右,吴建荣驾驶小型轿车被平乐县交通管理大队拦下检查,经检测,吴建荣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5月,平乐县纪委监委依照相关程序规定对其立案审查。
平乐县二塘镇高桥村党总支部党员陈勇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8月10号晚21点50分,陈勇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南宁市武鸣区北环路被交警查处。2021年5月,陈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平乐县人民医院外科医师邓建忠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9月17日晚,邓建忠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家时被平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经检测,邓建忠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5月,邓建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2021年端午将至,全县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戒,时刻紧绷作风建设之弦,令行禁止,廉洁过节。各级党组织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作风建设。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把纠“四风”和树新风紧密结合起来,采取一系列措施坚决纠治“四风”顽疾,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对党忠诚、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为开启平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