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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靶向监督屯级“小微权力”运行

作者:周子幸
来源:荔浦市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荔浦市纪委监委聚焦屯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紧盯村民小组、理财小组等成员在屯级“三资”监管中虚报套取、挤占挪用集体资金问题,持续推动监督下沉,严肃查处一批突出问题,推动屯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此前,荔浦市修仁镇纪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该镇三诰村马蹄屯生态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经进一步调查,该屯理财小组成员杨某某在代管生态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期间,存在公私混存、挪用资金用于个人开支等违纪行为。今年6月,杨某某因违反廉洁要求被修仁镇纪委给予警告处分,并将挪用款全部退还。

  今年以来,荔浦市纪委监委聚焦屯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紧盯村民小组、理财小组等成员在屯级“三资”监管中虚报套取、挤占挪用集体资金问题,持续推动监督下沉,严肃查处一批突出问题,推动屯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综合运用“室地”“室组地”“室组地巡”等协同联动监督方式,组织力量开展交叉检查,紧盯屯集体“三资”责任落实、管理使用等4个方面,明确13项监督重点精准靶向监督。通过入户走访、“码上反映”、公开大接访等多种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坚决查处村民小组长违纪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共发现村民小组长挪用集体资金、违规出租集体林地等问题20个,问题线索15条,立案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在此基础上,建立“四位一体”监督模式,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跟进监督屯级集体资产清查、财务收支管理;廉情监督员围绕违规出租出借出售发包、非法侵占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嵌入式日常监督;乡镇政府每季度开展组级财务检查;乡镇纪委联合农业服务中心、包村干部、乡镇财务会计人员等组成资产监督小组。目前,共对组级资产清查、财务收支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开展监督检查3次,收到群众诉求及意见建议20余条,协调解决群众诉求5件。

  为进一步强化屯级“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制定《村(屯)“组财村管”试点工作若干举措》,明确集体“三资”清查核实、资产资源处置、财务监管等9方面16项具体措施,印发《“组财村管”运行“三单一图”》,罗列行政村和村民小组9项责任清单、6项权力清单、8项负面清单和25个运行监督环节,持续加强监督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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