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益村委未按规定将收取的村集体门面租金存入村委公共账户,且挪作他用,坐收坐支集体资金。时任村党总支书记康某某和时任村委主任莫某某履责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出纳覃某某负有直接责任,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前不久,阳朔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查处的村集体“三资”管理典型问题,强化警示震慑,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阳朔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职能,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用权行为和村级财务管理为目的,从优化监督举措、快速系统排查、推动善治久治着手,聚焦村(社区)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处置不公、集体资源流失等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用铁纪牢牢守住村集体“钱袋子”。
为找准专项整治“标靶”,该县纪委监委聚焦财务管理、资产资源、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重点工作,对2021年来查处案件、信访举报线索、巡察反馈问题等进行大起底,通过建立“案管信访室汇报+会议集体研究”处置机制,每周定期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逐条研判“过筛”问题线索,选取较为典型的问题线索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联合办案、指定办理等措施攻坚突破、加快推进,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截至目前,研判问题线索20条,立案查处9人,推动解决关于村集体“三资”的急难愁盼问题7个、职能部门问题6个。
“监督发现部分财务人员纪律法规意识淡薄,导致‘村财乡管’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仍然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日前,阳朔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福利镇政府财务人员在管理村集体资金过程中未正确履职,将村集体土地征地款存入私人账户,导致集体资金被私分7万余元的问题,最终该镇分管领导徐某某、会计陆某某被立案查处,其他2名相关人员被谈话提醒。针对案件暴露出财务人员纪法意识淡薄、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向该镇政府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紧抓“人、财、物”,组织交叉互查、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三资”管理队伍专业能力,确保依法依规开展“三资”管理。
同时由点及面推动系统治理,针对专项督查发现的白条入账、家底不清、监管缺位、大额现金支付等易发多发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向有关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通过典型案件深挖问题根源,从管长远、管根本入手,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及收益分配、财务公开等7项制度,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