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县委统一安排部署,9月27日,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派出的4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将对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妇联7个县直单位和界首镇大洞村、湘漓镇双河村、高尚镇龙田村3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巡察部署安排,各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落实巡察“四个聚焦”要求,突出监督重点、深入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巡察监督的实际成效助推兴安高质量发展。
进驻动员会上,各巡察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介绍了本轮巡察的重点任务、工作安排等,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动员讲话,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被巡察单位一致表示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全力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凡是巡察组找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不推诿、不回避,全接受、全认领,坚决做到即知即改,集中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整改清单,确保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据悉,本轮巡察为期3个月,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巡察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