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象山区委巡察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和象山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十一届区委巡察工作顺利开局。
抓思想武装。该区先后4次召开专项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赵乐际和杨晓渡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党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形式,及时做好重要精神的传达学习,不断打牢思想基础,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
抓组织保障。坚持把健全机构、配强人员队伍作为推进巡察工作的基础,新增巡察专员2人,配齐了2个巡察组人员。目前,巡察机构到岗率已达100%,其中2人为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了巡察组长库和巡察工作人才库。坚持后勤服务优先保障原则,建立了巡察工作专项经费,健全巡察干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巡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抓工作部署。先后11次召开常委会研究和部署巡视巡察有关工作,坚持把巡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纳入全区工作大局,把巡察工作与政治生态建设、经济建设、扫黑除恶、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构建了全区巡察“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实践中,坚决落实区委书记亲自抓,纪委书记直接抓,巡察办(组)具体抓落实,充分形成合力,并贯穿巡察全过程。对每轮巡察情况,区委书记都专题听取汇报,对巡察发现问题,当场点人点事,研究处理意见,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巡察工作的权威性。截至目前,该区书记专题会共点出具体问题11个,提出处理意见11条,点出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