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阳朔县金宝乡大桥村党总支部党员陈益剑因酒后驾车受党内警告处分。
2021年6月,阳朔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监察员徐成贵因酒后驾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近期,阳朔县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行为的通报力度,持续释放出正风肃纪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阳朔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纵深推进纠“四风”树新风。1-10月,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立案20件,结案9件,给予党纪处分6,政务处分3人。
为狠刹酒驾歪风邪气,阳朔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该县公安机关在查处酒驾类违法行为时,及时主动将酒驾类行政处罚信息、刑事案件信息移送至县纪委监委。该县纪委监委将接收到的相关线索建立台账、分类处理,进一步分析研判、核准涉案人员身份信息,并从严快查快办违法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同时,深挖彻查酒驾背后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正风肃纪。
“近一年的时间里,你局相继有多位同志因酒驾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反映出你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今年7月,阳朔县纪委监委给该县城市监督管理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县城市监督管理局党组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党员干部酒驾类问题强化纪法教育,加强监督管理。该局随即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件,并让被处分人员现身说纪说法,活化深化警示教育。
“我心存侥幸,觉得这段路应该没有交警查车,就酒后驾车了。作为党员,知法犯法,我没有做好表率,非常后悔。大家要以我为戒,严守纪律、法律的红线。”被处分人员现身说纪说法时忏悔道。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事的案例给我的教育是深刻的,我们要进一步端正认识、提高警惕,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向好发展。”经过进一步重申纪律规矩、聆听现身说纪说法后,该局一位党员干部认识深刻。
“惩治”与“预防”并举是该县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的重要抓手。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报曝光、被处分人员现场说纪说法、节点提醒教育、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监督检查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通过重申党员干部饮酒“六个严禁”“三个一律”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干部纪法思想防线,从源头预防酒驾。今年以来,阳朔县纪委监委针对酒驾多发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提出建议2条,通报曝光酒驾类典型案例3批次5起5人,召开警示教育会议120余场次。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阳朔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的查办力度,不断释放正风肃纪不止步、不停歇、不放松的强烈信号,推动干部自觉正风正行,把纪法贯穿到八小时内外,树牢新时代新阶段的社会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