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陈彦冰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书记周家斌接见
陈彦冰,1972年6月25日出生,汉族,湖南常德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市婚调委专家库专家。
她为人谦和、低调,却荣誉满载;她既是员额法官,又是妇女干部。多年来,她积极探索,不断进取,用心用情做好家事审判工作,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陈彦冰因工作成效突出,先后荣获桂林市优秀妇女干部、全区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普法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
陈彦冰身穿法袍准备开庭工作
苦心钻研厚根基
陈彦冰在法院工作20多年,用她的话说,把整个青春都献给了法院事业。
2014年底,离开审判岗位多年的陈彦冰从综合部门“被召回”,任命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从此,“当一名好法官”成了陈彦冰的毕生追求。
为尽快适应审判庭的工作节奏,快速完成角色转换,陈彦冰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案件合议,坚持用业余时间自学心理学,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并将心理咨询引入家事审判,为心理受创或情绪失控的妇女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如何破解家事审判难题?陈彦冰的答案是组织开展“智慧父母”系列讲座,邀请家庭教育方面的专家来授课,指导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促进和谐家风建设;举办未成年人家长讲堂,增强未成年人父母的法治意识和家风建设意识,将家庭教育纳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范畴;联合政法委、司法局、妇联等单位,建立家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化解家事纠纷的工作合力,为妇女同胞维权搭建更多的“庇护所”“救助站”。
针对家事案件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特点,陈彦冰将心理学知识融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中,对所办理的案件做到“案案有调解、件件有沟通”,尤其是对于离婚、抚养费、探视权、赡养费、继承等纠纷案件,更是不厌其烦地释法说理,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为妇女同胞争取最大利益,竭力使所办案件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共赢。未能调解的家事案件,陈彦冰也要在判决书中说理说法,尽量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法律在不断更新,法官的知识储备和能力也需要在学习中不断升级更新,而案件的调解和审理,考验着法官的综合素质。”陈彦冰说。
调解纠纷付真心
陈彦冰认为,作为一名审理家事案件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法官,不能只注重审限内结案、就案判案,忽视这类案件纠纷背后可能隐藏的积怨与仇恨,简单一判了之,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所以,她加大调解力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从根源上帮助当事人梳理情感、解决问题。
2017年,陈彦冰审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男方抚养,随男方生活,女方不服,提起上诉,请求变更女儿抚养权。
陈彦冰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将孩子的母亲请到男方家中,让她亲眼看看孩子的生活环境,当着孩子奶奶的面,给他们双方做调解工作,并苦口婆心地告诉他们,孩子跟谁生活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在父母离异后,孩子还能享受到完整的父爱和母爱。
经过陈彦冰调解,双方不再纠结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而是就探视权的履行作了详细约定,女方获得充分时间和机会与女儿相处。对于这样的调解结果,女方表示满意。在签收调解书的那一天,陈彦冰将女方叫到庭长办公室,将庭长保管的一个信封交还给她,这是她当初怕上诉失败,趁陈彦冰不注意,偷偷留下的“红包”。陈彦冰告诉她:“我们办案的宗旨只有一个,一切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这个初心是多少钱也买不来的!”
陈彦冰在学校作法制讲课
普法宣传有声有色
近年来,陈彦冰积极投身校园、社区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与学生们互动交流;对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心理咨询师进行业务培训,交流家事纠纷调解技巧,推进家风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等重要节点,她跟同事们走上街头,开展反家暴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参加市妇联举办的“守望邻里,姐妹互助”活动,为妇女同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结合所承办的案件,进入辖区社区举办家事普法讲座,普及婚姻法、反家暴法等法律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维护家庭和谐、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开学时,陈彦冰走进辖区中小学校,通过举办讲座、展示版面、发放书籍等形式,用鲜活的案例,讲述校园欺凌、性侵害、拐骗等行为的危害,引导学生预防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用法律保护自己。近几年来,她共开展法治讲座数二十余场,受教育师生及家长数万人。
“法官需怀悲悯之心,当我们平等地看待当事人,放下心中的成见和偏见,慈爱便会在内心流淌,法律即变得柔软,公正即有了温度。”这是陈彦冰对自己作为一名法官的职业定位,从她眼中我们能够感受到那份执着、坚毅和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