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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三举措推动推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来源: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推行清单明责、跟踪履责、清查确责、跟进问责的“两清两跟”监督办法,督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切实发挥各级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以壮士断腕般的治理决心,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保护漓江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坚决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取得漓江流域水质改善明显的成效。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推行清单明责、跟踪履责、清查确责、跟进问责的“两清两跟”监督办法,督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切实发挥各级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以壮士断腕般的治理决心,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保护漓江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坚决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取得漓江流域水质改善明显的成效。

  一是清单明责,精准监督。驻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将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系统落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推进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之一,每年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桂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桂林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漓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等制度制定监督检查清单,广泛征求监督单位意见后下发实施,把责任传导到驻在单位党组、支部直至全体干部职工。

  二是专项监督,发挥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的“立体化”监督、“信息化”监督,“室组地”联动,多次参与全市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力查找执法主体落实不力、监管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督促监督单位履职尽责。聚焦农村污水横流现象,重点加强对污水处理项目开展专项督查,采取高频率、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5个,责令对口业务部门对弄虚作假、未能达到管理维护要求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罚。2020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工作予以了文字报道。

  三是集中清查,靶向发力。搜集推进桂林漓江流域环境保护综合治理这项监督内容的6项具体任务材料后,结合平时单项体检、动态体检了解的情况,逐个单位开展集中化、全方位体检,综合分析,逐一“画像”,形成“体检报告”,并组织被检查单位工作人员召开会议,现场反馈检查结果,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双签字确认,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有自查、有监督、有整改,集中清查有实效。今年以来,收到并审核驻在单位党组及所属党支部报送的自查情况36份,集中开展监督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发出整改函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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