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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吃公函”专项检查

来源: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摘要:根据市纪委转发的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的问题的相关要求,近期,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赴某单位开展“吃公函”专项检查。

  “这一单的公函显示来访单位的来访时间是9月17日,为什么你单位的报销凭证中存在9月16日的用餐报销,请你解释一下......”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吃公函”专项检查过程中向单位财务人员提出质疑。

  根据市纪委转发的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的问题的相关要求,近期,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赴某单位开展“吃公函”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是否存在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是否存在超范围接待、是否存在利用空白公函及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等问题等问题,通过查看报销凭证的方式进行了检查,主要抽查了该单位2021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报销单。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不存在无公函安排接待的情况,但是仍存在个别接待时间与公函来访时间不符、一函安排多餐、超标准安排接待等5个方面的问题。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立即组织该单位相关领导班子成员、财务负责人及机关纪委等相关人员召开座谈反馈会,要求: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抓好检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单位财务部门要强化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把好审核关口。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机关财务和机关纪委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照检查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对近几年的公务接待报销单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报告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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