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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沙子:聚焦“河长制”监督 护航绿水青山

作者:陈少先
来源:沙子镇纪委
摘要:沙子镇纪委主动作为、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抓手聚焦河流水域环境监督,督促镇、村“河长”履职尽责,助推“河长制”向“河长治”转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进一步落实河流水域环境治理责任,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沙子镇纪委主动作为、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抓手聚焦河流水域环境监督,督促镇、村“河长”履职尽责,助推“河长制”向“河长治”转变。

        巧用基层监督力量、构建公众全域监督网。沙子镇纪委立足实际,巧借“一盘棋”管理,构筑起“职能部门督事、纪检监察督责、群众监督反馈”的工作模式,将村级监督委员会、小微权力监督站、人大代表等监督力量纳入“河长制”监督治理网络,多部门、多方力量同频共振、实时跟进,督查“河长制”落实情况,助推“河长”履职。

        摸清河流问题底数、因症施策明晰监督重点。通过实地查看河长巡河记录、巡河手册以及巡河员工作相关台账,实地走访查看各村水域环境治理、倾听河流周边群众意见并记录在册,对各村河流水域问题分门别类整理,以问题为导向实施“一河一策”,明确问题点和监督点,动态掌握问题点位整治情况,做到“溯源到点、溯责到人”,为监督“河长制”落实夯实基础。

        健全监督考核体系、助推“河长制”监督成效。为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沙子镇纪委协同乡村振兴部门、河流职能管理部门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各村签订河长制责任书,建立河长制专项考核制度,不定期对“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展开督查,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河长”进行提醒谈话、对因履职不力、责任意识淡薄等造成水污染,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河长制”落实,确保了“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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