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小微权力”监督新路径,以“三化”推进“小微权力”监督站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建设标准化。制定印发《平乐县全面建设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站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八有”建设标准,分“四个阶段”逐步推进“小微权力”监督站建设,以平乐镇为样本,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方式,打造小微权力“监督岗哨”,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有效推进。目前,已实现147个行政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站全覆盖,147名站长挂牌上岗。
工作清单化。下发《小微权力工作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机制,按照分类确权原则,聚焦“三资”管理、“三务”公开,乡村振兴等5个方面8大类权力,根据“一月一重点”“一月一清单”“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分析”要求,对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四公开”,实现对“小微权力”监督的内容方式简洁化、清晰化。制作“小微权力”监督站工作流程图,实现村干部“看图做事”,村民“按图监督”。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54次,监督项目合同签订32份,监督检查项目21个,涉及资金403万余元,发现并整改问题12个。
管理制度化。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站有关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小微权力”监督站工作例会制度》《“小微权力”监督站定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小微权力”监督站制度》等5项制度,推动“小微权力”监督站运行规范化,重大决策科学化,村级(社区)事务公开化,真正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目前,共召开“小微权力”监督站工作会议16次,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23次,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会议147次,处置问题线索7件,转立案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