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今年来,平乐县纪委监委聚焦“有效衔接”这个关键词,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暗访,助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涉及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侵吞公共资源、啃食群众利益、落实“四不摘”政策措施不力等问题进行再监督、再检查,防止过渡期出现“撤摊子”、“ 甩包袱”、“歇歇脚”等问题。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村委(社区)基层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前哨”作用,切实打通基层监督“末梢”,加强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每一分惠民资金真正用到基层、惠及百姓。
县纪委监委采取“体验式”、“蹲点式”、“点穴式”等机动灵活的监督方式,定期不定期重点对乡镇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20余项次。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将整治基层微腐败和维护良好基层政治生态相结合,持续加大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督查力度,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将持续聚焦乡村振兴衔接的关键环节,以党史学习教育当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开路,认清形势任务,切实增强抓好专项监督、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把准监督重点,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盯紧监督细节,着力解决脱贫攻坚硬任务完成后出现的麻痹松劲思想;提高监督本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以有力监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