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12斤今晚带出去,钱已经转过来给我了的,你拿出手机我转账给你,多养点蜂赚钱,生活就会越过越好了……”眼下正是蜂蜜收获的季节,平乐镇宝沙村党支部书记帮助脱贫监测户吴小发卖出12斤蜂蜜,并在装蜂蜜的时候把钱转账到吴小发手机里,吴小发露出满意的笑容。
脱贫摘帽不是重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去年底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作出一系列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防止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等原因返贫,该镇纪委持续聚焦围绕健康扶贫、住房保障、安全饮水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落实,为该镇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纪律保障。
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为进一步做好整治身边腐之风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该镇纪委把开展监督检查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采取“下沉式”督查,“零距离”监督,切实把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做实做细。
该镇成立“靠前监督检查组”,由镇纪委带队,与包村工作队员共同进村开展监督检查,利用包村工作队员经常进村入户,容易发现问题的优势,助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不作为、不担当的行为,坚持“严”字主基调不动摇,积极营造“担当为要、实干为本”的浓厚氛围。
“年轻时我曾经早出晚归的四处奔波,并没有给家里带来多大变化。现在党的政策好了,我们的生活有希望了,现在我的住房,比以前的宽敞多了……”高埠村脱贫监测户林阿姨感慨说道。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要跟进到哪里。站在新起点和新征程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任务繁重但使命光荣。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保证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确保监督路上不留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