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上旬至8月上旬,县委4个巡察组,对县委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信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2020年9月下旬向被巡察单位书面反馈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利用3个月时间,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集中公布如下:
县委办公室
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12个大类,28个具体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制定完善财务接待、报销等3项制度。
县人大机关
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28个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2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完善制度5项。
县政协机关
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迅速部署,立行立改,紧紧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三大类10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巡察反馈的三大类10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县信访局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将4个方面12个问题子类25个具体问题的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股室,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逐一抓实整改落实,制定完善工作制度4项,对25个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县自然资源局
高度重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整改时限,修订完善制度5项,清退违规报销费用2340元。
县财政局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平乐县财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6项制度,清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闲置资金、房屋租金等款项共计119万元。
县交通运输局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把整改工作和交通项目建设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逐一对照制定了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制定完善了9项制度,清退违规报销费用6420元,有效推动交通项目建设工作稳步发展。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高度重视,召开专题研究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整改措施,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3大类别9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分解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经过整改,27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健全完善了6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