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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巡改一体”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作者:莫振芳 李桂文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平乐县始终坚持“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落脚点”的工作理念,把巡察整改体现在责任落实上、问题解决上、跟踪管理上、群众满意上,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前段时间,平乐县委巡察组对同安镇、源头镇开展巡察时发现部分特困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特困补助金;部分低保户户主名下有车辆、房子,但仍享受多年低保补助等问题,巡察组向民政局提出巡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民政局随即开展地毯式低保大核查大清理行动,全力抓好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以及漏保人员享受待遇问题整改,及时停发违规领取低保12人,将符合条件的35人纳入到低保之中,确保农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精准到位。
  为强化巡察整改、深入推进成果运用,平乐县始终坚持“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落脚点”的工作理念,把巡察整改体现在责任落实上、问题解决上、跟踪管理上、群众满意上,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是手段,关键在整改。对村社(社区)巡察发现可马上整改的问题,平乐县委巡察组按照边巡察、边移交、边督办、边整改要求,及时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特别是能够解决的个性类问题,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求尽快解决,形成立竿见影的效果。
  2023年5月,平乐县委巡察组对源头镇(含村社区)开展巡察时收到玄武村村民反映,2016年申请危房改造时被村干管某某索要“手续费”的问题。为尽快挽回群众损失,巡察组立即将此问题作为线索边巡边移至源头镇纪委。经该镇纪委调查,管某身为中共党员,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在为群众办理建房手续过程中收取好处费情况属实。源头镇纪委给予管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违纪所得。
  为加快重点人员的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和速度,巡察办强化与县纪委监委的对接联系,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议,集中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把脉”,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会商研判,对发现的事实清楚、条件成熟的重点问题线索,立即启动共同会商机制,围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底稿支撑、政策适用把握等,快速分析研判、快速报批移交,保障巡察边巡边移问题线索的处置效果。通过强化“巡纪”联动,及时处置了边巡边移2条线索,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巡察结束后,对集中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常态跟踪,确保线索及时处理。
  截至目前,平乐县委完成了5轮巡察,反馈问题2077个,已完成整改1929个,问题整改率92.9%。移交的99条问题线索,立案61件,党纪政务处分77人,政治巡察“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充分显现,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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